,因为他是个消息很灵通的人,但对叶孤城的了解却不是由于江湖小道消息的流传,而是来源于他的一个朋友。
那人道:“叶孤城的剑,怕只有西门吹雪才能与之相提并论。”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范围很广,他们中有武林高手,也有出入武林的新人,有人会武功,有人却连拳头都挥不出来,看见叶孤城惊天一剑的朋友,虽然自己功夫不深,但却很有眼力,他说叶孤城能与西门吹雪一战,那他就真的能与西门吹雪一战。
陆小凤道:“白云城主,一定是个很冷的人。”
高手,特别是用剑的高手,总是骄傲的,寂寞的,如同山巅皑皑的白雪,一伸手就能触碰天空,那是他能看见的,天上的风景。
船家道:“他大概是个很冷的人。”他语气一顿,道,“但他同样也是个很让人爱的人。”
陆小凤挑起他和胡子一形状的眉毛,虽然西门吹雪是他的朋友,但他并不是一个很让人爱的人,除了剑痴,谁会去喜欢一把剑?
西门吹雪,就是剑!
他改变了主意,如果叶孤城很让人爱的话,那他应当不那么像西门吹雪,因为他并不只是一把像人的剑。
飞仙岛的检查很严密,比船家前几次来还要严格,他忽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于是便对身边的小哥露出了一个海上人特有的爽朗而淳朴的笑容道:“今天是有什么事吗?”
那人看他一眼,表情还是严肃而冷峻的,但态度却很不错,他道:“今天是特别的日子。”
船家一听便明了道:“是城主出门的日子吗?”
那人道:“是。”他眼中隐隐有激动之色闪过,只因为听到了那个名字!
船家对陆小凤道:“你可真是挑了个好日子。”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已经了解到,在白云城中,能被称为城主的只有叶孤城一个,但他依旧不明白,为什么城主出门会让百姓如此兴奋,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像是春日来临之前秦淮河上的游春的歌女,当载着她们的花坊在河上游时,不仅仅是河上,连两岸都站满了人。
西门吹雪每年也出门,最多就四次,却不会引起人围观,人们就算是知道他要去哪,也不会凑热闹似的跟过去,只因为他是西门吹雪。
船家见陆小凤脸上浮现出礼貌性的笑容,叹一口气道:“我知道你不感兴趣,事实上,在我看见白云城主前,对他这人也是不大感兴趣的。”
陆小凤没有说话,其实他对白云城主很感兴趣,只是并不晓得,为什么他出门能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
这本身就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不是吗?
船家见陆小凤没有回答,接着说道:“但你实在是应该看看他,一个月只有一次机会,白云城主,是世界上难得一见的人物。”
陆小凤道:“有多难得一见?”
船家道:“当你见过他后,便永远忘不了他。”
也不知何时,白云城有了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月末的时候白云城主会到街上巡视。
其实他只是没有目的地行走,将自己治下的城池看一遍,有什么缺的,有什么少的,但凭借叶孤城的眼睛一扫,便能知道个大概。
这世界上没什么能瞒得过他的眼睛。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月末城主出门这一天,是他们一个月中只有一次与城主零距离接触的机会,那心中的激动之情是相当的澎湃,恨不得将一颗赤裸裸的真心剖出来,捧到叶孤城的面前。
之前都说了,叶孤城在白云城有超高的人气,如果打个比方,他是现象级的天皇巨星,下面的百姓都是可怕的迷弟迷妹,最没有理智的私生饭早就耗尽九牛二虎之力将自己塞进白云城的最中心,给他们亲爱的城主当差去了。
剩下的百姓没有疯狂到私生饭的地步,但每当城主出门的时候,却难免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夹道欢迎,怀春的少女更是随身携带花朵绢丝,激动之情按捺不住时便将这些花朵绢丝像叶孤城砸去,颇有魏晋风范。
叶孤城虽然冷,但对自己的子民是有温度的,女人的花朵绢丝,他从不随意践踏,有身后跟着的婢女帮他收拾,当绕弯白云城一圈时,收到的花可以开一家小店。
比花满楼的小楼还要更丰富点。
陆小凤坐在酒楼上听船家绘声绘色地描述上一次偶见白云城主出城时的盛况,听到关键处津津有味,连手指尖拈着的花生米都忘记扔进嘴里,他空出来的手一拍大腿道:“听起来,他是个很招女人喜欢的男人。”
男人总是会讨厌比自己更招女人喜欢的人,但陆小凤却不这样,他fēng_liú多情又脸皮奇厚,这天底下比他招女人喜欢的人还真不多。
他这么说不是因为嫉妒而是因为好奇,陆小凤知道,西门吹雪那等级的剑客很少会招女人喜欢。
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人,而是仙,是神。
船家道:“他或许不会很招外面的女人喜欢,但白云城的女人却爱他爱得死去活来。”
两人说话间,酒楼间竟然一个人都没有,二楼的人都跑到窗户边上探头探脑,一楼的更不用多说,连厨子都拎着菜刀挤到路边上。
怕是哪家姑娘抛绣球招亲,也不会比这排场更大。
船家也放下筷子,难得能看白云城主一次,他是不愿意错过的,现在还在一心一意吃花生的竟然就只有陆小凤一个。
受女人喜欢的仙人,他想想,竟不由自主想要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