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球啦。

是我们的粮食,在座的各位,包括我自己,得了一种不打篮球就会死的病,坐在电脑前的你也该找时间试试。篮球的触感很好,男人得天独厚有双大手,光是一只手掌抓起球这个动作就可以让你把到好几个学妹。

喔,我不是说女孩好骗,啊感情就是这样啦,瞬间感觉对了,彼此看了顺眼,就代表喜欢上啦。至於交往与否,那也是以後再说,至少有个人让你在寂寞时可以思念,减少美工刀在手腕划伤的次数。

我坐在篮下,吃着微波过的「咖哩猪排欧姆蛋烩饭」,哈。冠军赛那天我打从心底希望骑士赢得冠军,只是胆小的欧阳睿不敢看直播,毕竟勇士气势正强,但是越不可能成功的事,就越希望能翻盘。

爱情不也如此?

场上几个人在对战,篮球是湛路遥的,他有钱该再去买个两三颗,好篮球打起来才爽。话说,今晚怎麽这麽多k呀?打死不传,又狂打铁,篮球可不是一个人的游戏啊。

「嗯。」

硬塞了几口饭,真难吞。

只好猛灌罐装微醺调酒,我不是酒鬼,宿舍有个学弟常说跟人团购喝不完,硬是塞给我,大多是酒,起初觉得怪,问题是我酒量好。也没跟他计较。

季子衡控球有一套,假动作骗过两个人,眼看就要灌篮,韩越这大个要盖他火锅并非难事,季传球给遥哥,无人防守的他,一记准确投篮,三分入袋。

两人默契真不是盖的。朕的御猫最棒。

「阿睿你心机很重,喜欢就直接上呀。」坐在我右手边的风擎说话了。

「啥?」

回他的同时,调酒溢了出来,滴到腿上。

啊,好浪费。

「同性相爱本来就是这样,不是『全部』,就是『零』。」


状态提示:6 我不是酒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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