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阅读 > 经典耽美 > 我想有个家 > 第27节
上来,整个都还处于放风的兴奋之中,跑到林家乐脚边的时候,居然站住不走了,在林家乐的鞋子上和腿上嗅了又嗅。它的主人拉着它走,这装修工有什么好闻的,身上都是灰尘和白色的乳浆,一股子甲醛味,也不嫌脏,但是它赖着不走。

林家乐不知道有条狗在自己脚边,继续跟老郭讲电话:“郭哥,我们是要给卫生间和厨房贴地砖,怎么能用釉面砖?是业主指定要这个的?业主不是很懂这些,那我们也不该给他用这个吧。”

那边不知道说了句什么,林家乐又说:“这样不太好吧。这家业主是两个老人啊,厨房和卫生间是常沾水的,万一滑到了,这责任谁负啊?要不你给我业主的电话,我去跟他们说说,釉面砖太滑,通体砖才适合安装在厨房和卫生间里。”

对方大概说了一句他多事,林家乐还是坚持要来了业主的电话:“郭哥,我先跟业主说,然后将瓷砖拿去换了,如果误了时间,我晚上加班给补回来。放心吧,郭哥,不会耽误工期的。”

林家乐挂了电话,舒了口气,退了一步,猛然听见“呜”的一声狗叫,吓了他一大跳,连忙低头去看,一条金毛大狗缩着右前爪,泪汪汪地委屈地低着头。林家乐连忙蹲□,揉着金毛的爪子:“啊呀呀,对不起,踩到你啦,痛不痛?”林家乐知道这条金毛是他装修的对门那家的,脾气特别好,看到人从来不乱叫,比起农村的土狗来,那简直是太有风度和教养了。

金毛的主人盛墨也蹲了下来,从林家乐手里接过狗爪子,揉了两下:“没事,谁叫它自己赖着不走的。”

林家乐堆上笑脸,跟狗主人说:“对不起,实在是对不起,刚在打电话,没注意到你们。”心里却在看着对方的脸时惊讶了一下,居然有男人长得这么帅。

盛墨看着林家乐的脸,愣了一秒钟,然后说:“没关系。你去忙你的吧,我带它回去了。”

林家乐还是头一次遇到这么好说话的狗主人,他不止一次听工友们说过,城里人将狗看得比农村的小孩都金贵,吃的、穿的、用的比人都好,要是沾染上一点,就等着赔钱吧。没想到这家主人这么好说话,他笑着说:“我就在对面的1203室做装修,要是您的狗脚有什么问题,您只管来找我。”

盛墨满面黑线,知道的是在说狗爪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骂我的脚是狗脚呢。他放下金毛的爪子,然后牵起狗链子:“丢丢,走了,回家去了。”

金毛丢丢被主人牵着,还不忘回头看那个刚才踩了自己一脚的人。盛墨弯腰拍了一下丢丢的头,小声地骂:“你个没出息的,人家踩了你一脚,你还恋恋不舍的。”

林家乐没有听见盛墨说的话,目送一人一狗消失在对面的1204室门后,有些抱歉地笑一笑,然后回到那间充满了电钻钻孔刺耳声音的1203室。

这栋大厦的隔音措施做得很好,就算是林家乐他们一队施工人员在屋子里将墙钻得山响,只要两边的门都关上了,盛墨在自己屋里几乎都听不见噪音,就算是传到他屋里了,那也算不上噪音了。盛墨喜欢在安静的环境里看书,连音乐都不放,否则不会选择在这个园林式小区内租房。要不是他进进出出的时候时不常看见有装修材料堆在门口,对面的门偶尔会打开来,几个装修工的身影在屋里晃动,他还不知道对面在搞装修。

盛墨盘着腿窝在阳台前的藤椅里看书,藤椅不够大,他的长腿有一大截悬在空中。暮春的阳光穿透窗帘的白纱,给屋子里镀上一层淡淡的光晕。金毛丢丢趴在它的专属地毯上发愣,时不时抬起头竖起耳朵听动静。盛墨注意了一下,通常是对面有钻墙的声音隐约传来时,丢丢就会抬头去听。他看见丢丢又一次百无聊赖地趴了回去,侧耳一听,对面的钻墙声已经消失了。

盛墨将一条腿放下来,用光脚趾夹起地上的一个皮球,拿起来扔到客厅的另一头:“丢丢,去捡回来!”

丢丢爬起来,然后慢吞吞地跑过去,咬住那只皮球,送到盛墨手里。盛墨接过球,揉了一下丢丢的脑袋:“丢丢,寂寞了吧?等晚点再带你出去遛弯,你瞧瞧你,都肥成什么样了,要多运动,才能减肥,不然哪里会有女仔会看上你。”说着又将皮球扔了出去,“再去捡。”

丢丢又慢吞吞地去捡球,盛墨心想,马上就要进入盛夏了,丢丢的毛太长了,过两天去剪了吧。

这时电话响了起来,盛墨起身去接电话:“妈?”

盛母在电话那头说:“墨啊,你吃饭了没?”

盛墨看看时间,还不到五点,吃哪门子饭:“正准备去吃了。你们呢?”

盛母说:“你爸在做。你还是去外头吃啊?找个钟点阿姨帮你做吧,外头不卫生。”说着叹了口气,儿子什么都好,学什么都样样精通,就是不会下厨。

盛墨翻着白眼,学校发的那点工资,既要交房租,又要请保姆,要倒贴才行,好在自己不指着那份工资过活。“知道了,妈。还有什么事吗?”大抵天下的儿子都是一样的,没事很少打电话回去,跟父母通话就像盛墨这样,几乎从不懂得主动问好。


状态提示: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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