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时,小将士惊诧地发现,长庚竟将他那身跑江湖时穿的烂袍子换了下来,换了一身衣服,虽未见多华贵,但十分考究,也隐约能看得出非富即贵来。
长庚摇身一变,便从穷书生变成了不折不扣的佳公子,连客栈掌柜见了他,说话都不由自主地恭敬了几分。
他就这样做少爷打扮,每天去官道上遛马,也不知是等人还是展览。
少爷衣服不禁脏,一天尘土喧嚣下来,晚上回来就得落一层灰,长庚不肯劳动别人,都是自己动手洗干净——他非洗不可,因为傍身的“少爷行套”只有两套,不勤快跟不上换洗。
每天长庚跨上马的一瞬间,心里都在想:“要么我还是走吧。”
四年多没见过顾昀了,思念日复一日罗成了山,他看着那山不由得担惊受怕,生怕它稍有风吹草动,就“轰隆”一声塌了。
他又想跑,又舍不得跑,一路在心里自己跟自己打架,还没打出个所以然来,就已经到了官道上。长庚只好既来之则安之,一整天徘徊在周遭喝风吃沙子,通常连只兔子也等不到,晚上回去的时候,他就想:“明天一早我就结账走人。”
然而第二天早晨再次食言而肥,依然打着架来到官道边。
这样疯魔的日子过了足足四五天,傍晚长庚调转马头回客栈的时候,见西方残阳烈烈如血,煞是好看,便不由得放慢了速度,让他那马边踱步边吃草,溜溜达达地回想起这些天自己的所作所为,他有点啼笑皆非,心道:“此事要是被了然知道,大概能把他笑成个没板牙的高僧。”
就在这时,长庚忽然听见身后传来马蹄声,似乎有车马队经过,他拨转马头靠边让路,下意识地一回头,见几匹好俊的高头大马转眼便飞奔而至,后面还拉着一辆马车。
远远一看,那些骑士身上都是便装,与其他匆匆赶路的旅人并无区别,但长庚的心却不知为什么,骤然开始狂跳。
☆、第39章 匪祸
即使烈风呼啸过耳,马蹄暴躁地捶打着地面,沈易还是耳聪目明地听出车里的声音不对了,他催马赶上顾昀,腾出一只手捂住胸口,模仿了个呕吐的动作,挤眉弄眼地使了个眼色——那位吐了怎么办?
顾昀不怎么明显地笑了一下,明晃晃地表示——活该,自己收拾。
顾昀南下,是为了南疆军统帅傅志诚丁忧一事,傅将军老母新丧,他便上书朝廷,声称自己要挂印回家,为母守孝。
“丁忧”其实是个不咸不淡的托词,走也行,不走也行,反正怎么都有话能圆回来,但封疆大吏们历来没有这么办的。
倘若统帅回家几年,万一有战事,谁来负责?
何况整个大梁都知道,那傅将军乃是土匪头子出身,是当年被老侯爷揍服了招安,方才入仕,至今见了皇上都是有时克制不住,时不常地会冒两句粗话出来,根本没那么讲究。
傅将军分明是对击鼓令不满,又赶上这一年南方水患,南疆一线乱得要命,便干脆踩着这节骨眼撂了挑子。
随行车里坐的是兵部侍郎孙焦孙大人,是击鼓令的忠实拥趸,本来皇上派他做钦差,到南疆“抚恤”功臣,不料孙大人临阵缩卵,声具泪下地上了封疏奏,声称自己做好了一去不回,为国捐躯的准备。
皇上无可奈何,只好一道金牌令箭直发西北,把饭桶累赘和烂摊子一起丢给顾昀。
顾昀一整年都在疲于奔命地给皇上擦屁股,窝火得要命,跟皇上没法说理,只好变本加厉地折腾臭不要脸的孙大人。
这一趟正好路过蜀中,顾昀便托人写信给陈轻絮,顺便约她在此见一面——这几年他越发觉得当年陈老先生给他的药效在减退,之前四五天一副还能忍受,现在已经到了隔日就要进一次药的地步。
纵马过官道的时候,顾昀老远就看见路边有个遛马的年轻公子,一开始还没留意,及至错身而过的时候,他无意中看了那人一眼,正好对上了对方的目光。
就这么惊鸿一瞥,顾昀的千里神骏蹿出十来丈远,而他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已经本能地伸手拉住了缰绳。
那马长嘶一声,前蹄高高跃起后落地,在原地转了大半个圈,顾昀停下来,盯着那有些眼熟、却又一时不敢认的年轻公子看。
“没那么巧吧,”顾昀犹疑不定地想,“我是不是想多认错人了?”
沈易赶上来:“怎……哎呀!”
跟在长庚身边的玄铁营小将士终于回过神来,忙翻身下马,激动道:“大帅!”
顾昀的马惊了一下似的,前蹄小小地抬起,打了声响鼻,刨了刨地面。
此时,就算把长庚扔进安神散堆里,恐怕也止不住他乱跳得胸口直颤的心,他近乎麻木地在马上坐了片刻,脑子里一片空白,平时舌灿生花的嘴里生出了一朵霸王花,将一干言辞堵了个水泄不通。
他只能依着本能,若无其事地露出一个有点僵硬的笑容。
顾昀低低地叫了一声:“长庚?”
两个字如黄钟大吕一般在长庚耳畔轰然炸开,他一边逼着自己镇定,一边因为镇定不下来有些尴尬地蹭了蹭鼻子:“我恰好经过蜀中,偶然听陈姑娘说义父这两天会到,便想停留几天,没料到这么巧,出来遛遛马也能接到你。”
一边的小将士目瞪口呆地想:“遛马也要沐浴更衣、定时定点吗?”
他敬畏地看着长庚那匹貌不惊人的杂毛马,怀疑这是一匹隐于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