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他之前想得没错,白云城主是他完美计划中最大的搅局者,霍休恨只恨自己没有提前将对方处理掉,给自己留下后患。
叶孤城:呵,不知悔改。
叶孤城见对方的气息已乱,想着是时候给他最后一击了,比起霍休的财宝,他更在意的是这人的命。
财宝,金银,只要存在于世上就能找到,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不透风的墙。
而且叶孤城,对金鹏王朝的财产并没有图谋之意,他很富有,而且不缺钱,像他这样的人对于钱财虽然看重,但也没有到饥不择食的地步。
金鹏王朝的钱独吞了是锦上添花,不属于他,似乎也没有什么事。
但这世界上,像叶孤城一般不特别在乎钱的人并不多,而金鹏王朝的财宝足够世界上大部分兄弟为之反目。
暗处,有人在窃窃私语。
“找到叶城主了吗?”
“找到了。”
“他在哪里?”
“他在小树林里。”
“叶城主怎么会去那样的地方。”
“因为那不是一个普通的小树林。”
“不普通的小树林是什么样的。”
“那里不仅有独孤一鹤,还有霍休。”
“九公子岂不是一直想找这两人?”
“没错,但他也很想找白云城主。”
“所以三人是聚集在一起。”
“没错,霍休与叶城主,好像只能活下来一个。”
“九公子是不是要见到活的霍休,活的叶城主。”
“没错,他们一个都不能死。”
“他们现在一定要死一个怎么办。”
“有一个办法。”
“什么?”
“以命换命。”
九公子的眼线很多,也很神通广大,他在江南的人手,多得超乎所有人想象。
虽然九公子不认路,但他的下属们却个个都是认路的高手,从来不会迷路,就好比被放出去的一群鸽子,总能靠他们的记忆力返回原路。
他们的认路本事,仿佛为了弥补九公子不能说是缺陷的缺陷。
有这样的本事,似乎生下来就是为了做探子这一行的,只要目力够强,轻功也不弱,他们便也能做到很多事情。
九公子不认路,他们就成为他的眼睛,他的腿,替他完成一些需要做的事。
现在九公子不在这里,而他们有死人,应该怎么做。
几人一对视,心下已经有了计较。
那当然是完成九公子的每一个要求。
人命有的时候很不值钱,有的时候又很值钱。
如果用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那么就是这几个探子绑在一起,都没有霍休来的珍贵。
如此看来,用一个探子的命来换霍休的命,似乎是很划算的一笔买卖。
九公子的暗探,都是死士,如果为了完成任务,他们的命可以不要,所以,当四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正在缠斗的霍休与叶孤城时,谁也没有反应过来。
除了不要命的人,还有谁敢插入俩顶尖高手的战斗?
不只是叶孤城与霍休,连旁观的苏少英与独孤一鹤,也没有反应过来。
当时,叶孤城脚尖点地,雪白的刃在月光的折射下有阵阵寒芒。
他手举剑,居高临下,自上而下劈刺,裹挟大海的磅礴,海浪的汹涌,天地的辽阔。
这一件,似乎蕴含着春夏秋冬自然变化的规律,生命的波澜壮阔全都被包含在一剑之中。